发布时间:2025-10-24 15:21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高〔2019〕8号)和学校《关于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1〕31号)文件精神,强化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效,持续推动课程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学校目前所有已立项但仍未通过结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结项认定。
二、认定内容
结项认定主要围绕课程团队、课程内容、课程资源、教学设计、教学效果、应用与推广等方面进行评估。(认定指标详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结项认定报告,报交所属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组织内部审查,统一报送材料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公布。
四、材料提交
1.结项认定材料。按顺序合装成一册:结项认定报告(附件2)+立项申报书+结项认定成果统计表(附件3),一式五份。
2.佐证材料。按文件编排顺序设置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稿统合成一个文件(PDF格式),纸质稿需胶装。佐证材料对标报告书所涉实际内容提供,可包含但不限于相关教研教改论文和项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完整课件、微课视频、示范公开课资料,近两年期末考试试卷分析以及四方评教结果证明(教学质量管理处盖章),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等教学活动资料、竞赛资料、培训记录等其他可体现课程改革成效的材料。所有成果第一完成人署名单位需为湖南信息学院,与课程建设内容密切相关,并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公开发表或取得。
3.报交要求。以上所有纸质材料装入牛皮纸袋,外贴报告书封面,由各二级学院于12月8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求实楼1207室),并同步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接收。联系人:刘源,联系电话:19522675181。
五、其他
1.各二级学院须对参与结项认定的课程进行材料审核,参照立项申报书、立项发文及相关数据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建设要求和真实情况的课程责令立行整改。
2.于2022年度立项的课程,此次为最后一次参与结项,若未通过则直接作撤项处理。于2023年度立项的课程,此次结项若未通过则列为延期整改项目,下一年度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作撤项处理。撤项项目主持人3年内、成员1年内不得参与所有教学建设类项目申报。
教务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