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1 21:09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湘人社函〔2025〕59 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24〕33 号)的文件要求,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五)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每人 15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从各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采取线上自助申报方式受理,按 “个人申请 - 学校初审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及公示 - 资金拨付” 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通过 “湘就业” 平台线上自助申报,学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在 “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 “湘就业” 微信公众号,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 “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 - 一次性求职补贴” 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 “提交申请” 进行网上申报。
根据申请类型,省内生源毕业生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进行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
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以及省外生源毕业生(省外生源毕业生指生源地在省外,就读于湖南省省内学校的毕业生),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并填写《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 1),根据申请类别上传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或加盖区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证明材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提供加盖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内信息查询结果等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证、毕业生本人的特困人员证明材料、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毕业生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学校初审截止日期前按照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上传证明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学校初审
各学校要通过省平台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申请类别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不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及时反馈毕业生理由;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全资料名称;资料齐全且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通过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审核结束各学校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及公示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省平台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申请人所在学校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步将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
(四)资金拨付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省平台上报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要针对性、“点对点” 宣介一次性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注意事项,积极引导毕业生主动申领补贴,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发尽发。因申请填报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无法申领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为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将通过社保卡发放,请各学校做好申请指导,加强服务保障,及时提醒申请人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困难毕业生数据比对核验机制,根据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数据,实时开展比对校验,并将比对结果反馈毕业生本人、学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教育厅负责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信息和高校毕业生学籍信息;省民政厅负责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特困人员信息;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提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信息;省残联负责提供残疾毕业生信息。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负责人工审核初审工作,并做好毕业生信息日常维护。
(三)强化审核把关
各学校是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发放对象困难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要安排专人负责补贴审核工作,及时告知申领人员审核结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定,严格把好审核关,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毕业生所属学校追回补贴资金。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出具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一审/姚丽 二审/何燕 三审/刘锟)